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10g(相当于原药材8.2g) |
每粒装0.35g |
|
生产企业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881 |
国药准字Z2009038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祛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及支气管炎。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3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蔗糖。 |
罗汉果、枇杷叶、桑白皮、白前、百部、桔梗、薄荷素油。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味甘苦、微凉。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煎炸刺激性食物。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寒热症状不明显者。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用1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