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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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10g(相当于原药材8.2g) |
12片x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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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赤峰蒙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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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881 |
国药准字H15021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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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打喷嚏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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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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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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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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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蔗糖。 |
本品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mg,咖啡因15mg,马来酸氯苯那敏1mg,人工牛黄10mg,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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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本品每片含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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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服用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驾驶飞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者工作期间慎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