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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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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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三箭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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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160 |
国药准字H20023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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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清热,止咳化痰。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鼻塞、咽喉肿痛、咳嗽、周身不适。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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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2包一日3次小儿6-14岁每次1包一日3次3-5岁每次半包一日3次3岁以下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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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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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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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柴胡、葛根、金银花、连翘、黄芩、青蒿、苦杏仁、桔梗、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苯甲酸、羟苯乙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葡萄糖酸锌0.1克,布洛芬0.15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辅料为:蔗糖、甜菊素、十二烷基硫酸钠、桔子粉末香精、羧甲基纤维素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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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颗粒和粉末,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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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糖尿病患者慎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疗程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3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 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6 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 7 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 8 驾驶机动车、操作机器以及高空作业者工作时间禁用。 9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0 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