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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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粒*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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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三箭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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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160 |
国药准字H20110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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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清热,止咳化痰。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鼻塞、咽喉肿痛、咳嗽、周身不适。 |
用于感冒引起的咳嗽、咳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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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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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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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中组分过敏者禁用; 2.肺出血患者禁用; 3.急性胃肠炎患者禁用; 4.新生儿禁用; 5.孕妇和哺乳期患者禁用; 6.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时间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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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柴胡、葛根、金银花、连翘、黄芩、青蒿、苦杏仁、桔梗、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苯甲酸、羟苯乙酯。 |
愈酚维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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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
本品为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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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糖尿病患者慎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尿潴留、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慎用;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青光眼及心力衰竭患者禁用;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