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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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丸重1.25g |
0.125g*1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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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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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044 |
国药准字H20060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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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血祛风,燥湿止痒。用于风湿热邪蕴于肌肤所致的瘾疹、风瘙痒,症见皮肤风团色红、时隐时现、瘙痒难忍,或皮肤瘙痒不止、皮肤干燥、无原发皮疹;慢性荨麻疹、皮肤瘙痒症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1)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注:通常治疗和预防链球菌感染(包括预防风湿热)应选择肌内注射青霉素。虽然头孢丙烯一般可有效清除鼻咽部的化脓性链球菌,但目前尚无可供借鉴的头孢丙烯预防继发性风湿热的资料。(2)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和急性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感染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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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克,一日3次。 |
口服,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分1次或2次,严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2至12岁儿童上呼吸道感染,按体重一次7.5mg/k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按体重一次20mg/kg,每天1次。6个月婴儿至12岁儿童中耳炎,按体重一次15mg/kg,每天2次;急性鼻窦炎,一般按体重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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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头孢丙烯的不良反应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亦可发生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荨麻疹。儿童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其他不良反应较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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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禁用于对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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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乌梢蛇﹑蛇床子﹑人工牛黄﹑当归﹑牡丹皮﹑苦参﹑防风﹑苍术。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丙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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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辛。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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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疗效。2.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4.服药期间宜食清淡、易消化食物,忌食辛辣、油腻食物。5.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6.不宜滥用护肤、止痒的化妆品及外用药物。必需使用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时,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8.小儿使用本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减量服用。9.服用一周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向医师咨询,或停用本品,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病人是否有头孢丙烯和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服用本品应谨慎。凡以往有青霉素类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本品。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和人工呼吸。几乎所有抗菌药物包括头孢丙烯长期使用可引起非敏感性微生物的过度生长,改变肠道正常菌群,诱发二重感染,尤其是伪膜性肠炎。因此应仔细观察用药病人服药后的反应,特别注意对继发腹泻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