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4g |
每粒装0.26g |
|
生产企业 |
中峘本草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家和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70012 |
国药准字Z3302083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制酸止痛。用于胃痛泛酸。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
用法用量 |
饭前口服,一次4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
|
|
禁忌 |
忌服辛辣刺激食物及不易消化食物。 |
|
|
成分 |
海螵蛸、浙贝母,辅料为蔗糖、糊精。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颗粒,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
注意事项 |
1.忌服辛辣刺激食物及不易消化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及酸味中成药。3.孕妇及糖尿病患者慎用。4.上消化道溃疡出血及确诊为萎缩性胃炎者,应到医院就诊,并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