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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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3g |
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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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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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472 |
国药准字H13021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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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止痛,化瘀止血。用于多种外科手术后的刀口疼痛,出血,外伤骨折,筋骨扭伤,风湿痹痛以及崩漏、痛经、牙龈肿痛、出血。 |
主要用于脆性增加的毛细血管出血症,也用于高血压脑病、脑出血、视网膜出血、出血性紫癜、急性出血性肾炎、再发性鼻出血、创伤性肺出血、产后出血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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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g,一日3次。七天为一疗程;或必要时服。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20~40mg(1-2片),每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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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消化系统:胃(脘)不适、腹痛、腹胀、腹泻、恶心、呕吐、口干等,有肝生化指标异常病例报告。 2.全身性反应:疼痛、水肿、乏力、潮红、过敏反应等。 3.皮肤:皮疹、瘙痒等。 3.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等。 4.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等。 5.其他:有鼻衄、黑便、紫癜病例报告。 |
偶见胃肠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及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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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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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独一味。 |
主要成分为芦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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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深棕色滴丸,气微,味苦。 |
本品为黄色片或黄绿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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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及用法用量使用。 2.目前尚无儿童应用本品的系统研究资料,不建议儿童使用。 3.用药后一旦出现潮红、皮疹、瘙痒、心悸、胸闷、憋气、血压下降等可能与严重不良反应有关的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本品在体内几乎不被吸收,故口服其疗效不确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