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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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3g |
每管装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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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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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472 |
国药准字Z23021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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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止痛,化瘀止血。用于多种外科手术后的刀口疼痛,出血,外伤骨折,筋骨扭伤,风湿痹痛以及崩漏、痛经、牙龈肿痛、出血。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敛疮生肌,止痒,止血。用于内外痔,或伴少量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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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g,一日3次。七天为一疗程;或必要时服。 |
外用,洗净肛门,涂布于肛门内外,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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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消化系统:胃(脘)不适、腹痛、腹胀、腹泻、恶心、呕吐、口干等,有肝生化指标异常病例报告。 2.全身性反应:疼痛、水肿、乏力、潮红、过敏反应等。 3.皮肤:皮疹、瘙痒等。 3.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等。 4.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等。 5.其他:有鼻衄、黑便、紫癜病例报告。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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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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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独一味。 |
熊胆粉、冰片、煅炉甘石、珍珠母、胆糖膏、蛋黄油。辅料为凡士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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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深棕色滴丸,气微,味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软育;具清香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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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及用法用量使用。 2.目前尚无儿童应用本品的系统研究资料,不建议儿童使用。 3.用药后一旦出现潮红、皮疹、瘙痒、心悸、胸闷、憋气、血压下降等可能与严重不良反应有关的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 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 用温热性药物。 5.孕妇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肛周皮肤渗液较多或糜烂明显者不宜使用。 7.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