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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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60g |
每粒重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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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康臣药业(内蒙古)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中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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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0145 |
国药准字Z13020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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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止痛,化瘀止血。用于多种外科手术后的刀口疼痛、出血,外伤骨折,筋骨扭伤,风湿痹痛以及崩漏、痛经、牙龈肿痛、出血等。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敛疮生肌,止痒,止血。用于内外痔,或伴少量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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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7天为一疗程;或必要时服。 |
直肠给药。一次1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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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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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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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独一味。 |
熊胆粉、冰片、煅炉甘石、珍珠母、胆糖膏、蛋黄油。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硬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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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软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半流体;味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栓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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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孕妇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4.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有严重肝肾疾患及高血压、糖尿病或血液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肛裂患者不宜使用。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7.放置时最好采取侧卧位,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 8.药品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若因温度过高等原因致使药栓变软、熔化,冷却凝固后可继续使用,不影响疗效。 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