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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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65g |
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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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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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076 |
国药准字H32023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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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止痛,化瘀止血。用于多种外科手术后的刀口疼痛、出血,外伤骨折,筋骨扭伤,风湿痹痛以及崩漏、痛经、牙龈肿痛、出血等。 |
适用于因毛细血管损伤及通透性增加所致的出血,如鼻衄、视网膜出血、咯血、胃肠出血、血尿、痔疮及子宫出血等。也用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但止血效果不十分理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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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7天为一疗程;或必要时服。 |
口服:一次2.5~5.0m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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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口服:一次2.5~5.0m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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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水杨酸过敏者禁用。有癫痫史及精神病史的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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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独一味。 |
肾上腺色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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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软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半流体;味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橙色或橙红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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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孕妇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服辛辣刺激等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患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