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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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65g |
每枚3.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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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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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076 |
国药准字H20083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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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止痛,化瘀止血。用于多种外科手术后的刀口疼痛、出血,外伤骨折,筋骨扭伤,风湿痹痛以及崩漏、痛经、牙龈肿痛、出血等。 |
用于痔疮及其他肛门疾患引起的疼痛、瘙痒、肿胀和出血的对症治疗;亦可用于缓解肛门局部手术后的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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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7天为一疗程;或必要时服。 |
塞入肛门内,一次1枚,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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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无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报告。用药部位皮肤可能会略感不适,此不适会自动消失或减轻。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不良反应和/或不良事件,请与医生联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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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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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独一味。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角菜酸酯0.3克,二氧化钛0.2克,氧化锌0.4克。辅料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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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软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半流体;味苦 |
本品为白色、光滑,鱼雷型栓剂,几乎无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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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孕妇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使用本品7天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使用本品时,宜先洗净患处。3.使用本品期间注意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