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0.75g |
每袋装15g |
|
生产企业 |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700 |
国药准字Z2002759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明目消炎。用于目赤肿痛,暴发火眼,眼赤烂,轻沙眼。 |
清热解毒。用于疖疮肿痛,目赤肿痛,头痛眩晕。 |
|
用法用量 |
用玻璃棍蘸冷开水,蘸药少许,点于眼内,一日1~3次。 |
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
副作用 |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
成分 |
人工牛黄、人工麝香、熊胆、珍珠、冰片、硼砂、琥珀、珊瑚、海螵蛸、红丹、大青盐、石斛、炉甘石。 |
野菊花。 |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的细粉末;气香,味凉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2.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3.滴入眼内后,应无沙涩磨痛,流泪频频等症,如有发生,应予停用。4.如与其它眼药联合使用,应间隔1小时后滴用。5.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