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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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0.75g |
2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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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广西日田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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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700 |
国药准字Z4502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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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明目消炎。用于目赤肿痛,暴发火眼,眼赤烂,轻沙眼。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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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玻璃棍蘸冷开水,蘸药少许,点于眼内,一日1~3次。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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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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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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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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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人工牛黄、人工麝香、熊胆、珍珠、冰片、硼砂、琥珀、珊瑚、海螵蛸、红丹、大青盐、石斛、炉甘石。 |
穿心莲、栀子、麦冬。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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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的细粉末;气香,味凉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褐绿色或黄褐色至棕褐色;味极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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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2.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3.滴入眼内后,应无沙涩磨痛,流泪频频等症,如有发生,应予停用。4.如与其它眼药联合使用,应间隔1小时后滴用。5.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因咽痛较重并有发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