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0.75g |
糖衣小片 |
|
生产企业 |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700 |
国药准字Z4502131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明目消炎。用于目赤肿痛,暴发火眼,眼赤烂,轻沙眼。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
用法用量 |
用玻璃棍蘸冷开水,蘸药少许,点于眼内,一日1~3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3次。 |
|
副作用 |
|
平素脾胃虚弱者、大便溏薄者、有过敏体质者以及小儿,多次服用或大剂量应用可能出现不良反应。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1.孕妇禁用。 2.新生儿禁用。 |
|
成分 |
人工牛黄、人工麝香、熊胆、珍珠、冰片、硼砂、琥珀、珊瑚、海螵蛸、红丹、大青盐、石斛、炉甘石。 |
牛黄,雄黄,石膏,大黄,黄芩,桔梗,冰片,甘草。 |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的细粉末;气香,味凉 |
本品为素片或包衣片,素片或除去包衣片后的片心显棕黄色;有冰片香气,味微苦、辛。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2.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3.滴入眼内后,应无沙涩磨痛,流泪频频等症,如有发生,应予停用。4.如与其它眼药联合使用,应间隔1小时后滴用。5.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