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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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每粒重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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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惠美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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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557 |
国药准字Z23021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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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关节痛、喷嚏、流涕、鼻塞等症状。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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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直肠给药。小儿一次1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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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晕、困倦、口干、恶心、多汗、皮疹等。 |
虚症带下表现为带下清稀,无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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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驾驶机动车、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工作时间禁用。 |
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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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325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辅料为硬脂酸镁、糊精。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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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白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棕色或深棕色的栓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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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一日剂量不得超过6片,疗程不超过7天。若症状未改善,应咨询医师或药师。2.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3.老年人、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糖尿病、前列腺肥大等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请立即就医。7.请将本品放置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