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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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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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邦盛药业有限公司 |
史达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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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558 |
国药准字H11021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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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儿童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周身疼痛、鼻塞、流涕、流泪、打喷嚏等症状。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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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者,一次2片,一日3-4次;6-11岁者,一次4片,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一日次数1-210-155-8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3-616-218-10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7-922-2710-12小时不超过4次。10-1228-32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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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嗜睡、多汗、头晕、皮疹、口干、恶心、多汗等。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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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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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80mg,盐酸伪麻黄碱7.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 |
每1毫升含24毫克对乙酰氨基酚。辅料为:草莓香精、丙二醇、胭脂红、蔗糖、甘油、羟苯甲酯、苯甲酸钠、乙醇、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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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为白色片。 |
本品为粉红色至红色澄清的粘稠液体,带有调味剂的芳香气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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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每日口服量不得超过每次服用量的4倍,疗程不超过7天,超量服用可造成头晕、失眠及精神症状。2、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青光眼者不宜服用此品。3、服用本品后若症状未改善或出现高烧,应及时停药。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