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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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片 |
2g*1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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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海南省金岛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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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022 |
国药准字H4602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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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全身酸痛、喷嚏、流涕、鼻塞、流泪等症状的对症治疗。 |
用于儿童伤风感冒引起的鼻塞、流鼻涕、打喷嚏、头痛、咽喉痛、发热等,亦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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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宜饭后服用。成人每次1~2片,每日3次;12岁以上儿童每次1片,每日2~3次;12岁以下儿童每次1/2片,每日2~3次,或遵医嘱。 |
口服。1~2岁儿童,一次半包;2~5岁,一次1包;5~12岁,一次1~2包。一日2次。温开水冲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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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嗜睡、上腹不适、头晕、恶心、纳差、口干、皮疹等,多可自行缓解。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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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未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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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00毫克,水杨酰胺10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咖啡因15毫克,盐酸曲普利啶1.2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对乙酰氨基酚0.1克、盐酸金刚烷胺0.04克、人工牛黄4毫克、咖啡因6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8毫克。辅料为蔗糖、羧甲基纤维素钠、柠檬黄、草莓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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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微黄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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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勿过量服用,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甲亢、糖尿病、哮喘、青光眼、肺气肿伴呼吸困难、前列腺肥大伴排尿困难者不宜服用。3.3岁以下儿童及老年患者不宜服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对麻黄碱药理作用敏感者不宜服用本品。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服用本品若症状未改善或伴高热,应及时停药。7.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患者及地中海贫血患者慎用。8.运动员慎用。9.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10.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