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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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粒*3板 |
每袋重20克(相当于总药材15.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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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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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2808 |
国药准字Z42020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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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清热,解表,利咽。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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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5~12岁儿童,一次1粒;成人,一次2粒。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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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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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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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5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 |
金银花、连翘、防风、桔梗、甘草。辅料为蔗糖,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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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无臭,味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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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5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3.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 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8.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9.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