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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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0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1.6克、盐酸伪麻黄碱0.15克、氢溴酸右沙芬0.05克 |
10g*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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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康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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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561 |
国药准字Z22025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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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
感冒咳嗽颗粒(平康)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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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3岁每次服5ml;4-6岁每次服7.5ml;7-10岁每次服10ml;11-14岁每次服20ml,一日3-4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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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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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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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16毫克、盐酸伪麻黄碱1.5毫克、无水氢溴酸右美沙芬0.5毫克。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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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浓厚液体,味甜带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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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抑郁症和哮喘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运动员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感冒咳嗽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