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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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0片*4瓶 |
0.27g*48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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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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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2101 |
国药准字Z20063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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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养血,益智安神,补肾健脾,扶正固本。用于气血两亏所致全身无力,心悸失眠,食欲不振。 |
补肾益气,养血生精。用于气血两虚,肾虚精亏所致的心悸气短,失眠健忘,盗汗,腰腿酸软,耳鸣耳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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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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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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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尚不明确。 |
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禁服;感冒发热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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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刺五加浸膏、玉竹、黄芪、当归、维生素B1。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碳酸钙、硬脂酸镁。 |
鹿茸(去毛)、红参、茯苓、山药(炒)、熟地黄、当归、川芎、补骨脂(盐制)、牛膝、枸杞子、玄参、麦冬、五味子、酸枣仁(炒)、远志(蜜炙)、朱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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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粉末;味甘、微酸、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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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保持情绪稳定。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前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1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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