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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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1%*10g: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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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药大雷允上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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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820 |
国药准字H20010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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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作用。 |
抗真菌药,用于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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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外用涂于患处涂患处,1次/日,2~4周/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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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偶见过敏反应。个别患者局部发生瘙痒、灼热感、红斑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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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咪唑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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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g内含十一烯酸锌2g,十一烯酸0.5g,醋酸曲安奈德0.0004g,辅料适量。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联苯苄唑10毫克,其化学名为:(±)1-(α-联苯-4-基苄基)-1H-咪唑。其化学结构式为:分子式:C22H18N2,分子量:31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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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软膏。 |
本品为无色透明状半固体凝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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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 2.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 3.涂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 5.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转,应复诊。 6.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避免接触眼睛,并切忌口服。 3.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