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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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十一烯酸锌20%,十一烯酸5% |
0.31g*36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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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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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449 |
国药准字Z20093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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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及股癣。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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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每次挤少许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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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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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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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主要成份十一烯酸锌0.2克,十一烯酸0.05克。 |
地锦草、诃子肉、毛诃子肉、司卡摩尼亚脂、芦荟、西青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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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软膏剂。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显棕褐色,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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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患有慢性腹泻、痢疾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大便次数增多及经常腹泻,里急后重,脓血便。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