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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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十一烯酸锌20%,十一烯酸5%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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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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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449 |
国药准字H20059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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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及股癣。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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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每次挤少许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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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偶见过敏反应或局部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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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特比萘芬或乳剂中任何型剂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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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主要成份十一烯酸锌0.2克,十一烯酸0.05克。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特比萘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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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软膏剂。 |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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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切忌口服。并避免接触眼睛。 3、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瘙痒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