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十一烯酸锌20%,十一烯酸5% |
2%*10g |
|
生产企业 |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2964 |
H2015060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及股癣。 |
本品用于局部治疗表皮的真菌感染,如:足癣,股癣,体癣.须癣,手癣和花斑癣。 |
|
用法用量 |
外用,每次挤少许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每天用药1-2次(最好是晚上或早晚用药),轻轻均匀涂于患处。感染痊愈的疗程,因人而异,应根据病因及局部感染的部位而定。一般建议用药四周,以确保临床和微生物学治愈,避免复发。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临床和微生物学的痊愈出现的时间较早,多在治疗2-4周时出现。 |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本品用于局部治疗具有良好的安全性,未见毒性和光敏作用的报道。在治疗的最初几天,偶见局部轻微且短暂的红斑反应,但一般不必停止用药。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当已知对本品或本品中的任一辅料过敏时,禁用本品。 |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主要成份十一烯酸锌0.2克,十一烯酸0.05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舍他康唑。 |
|
性状 |
本品为软膏剂。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禁用干眼科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