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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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g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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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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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169 |
国药准字H20073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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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镇咳祛痰。用于风热咳嗽,久咳痰多。 |
本品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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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瓶,一日2次。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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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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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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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蛇胆汁、川贝母、马兜铃、姜半夏、重楼、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氨溴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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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灰黄白色粉末;味苦、微甘。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清黏稠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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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含有马兜铃药材,该药材含有马兜铃酸,马兜铃酸可引起肾脏损害等不良反应。 2. 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购买,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并定期检查肾功能,如发现肾功能异常应立即停药。 3. 儿童及老人慎用,孕妇、婴幼儿及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 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5. 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6. 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