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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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g |
48s(克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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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长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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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169 |
国药准字H20020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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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镇咳祛痰。用于风热咳嗽,久咳痰多。 |
用于治疗哮喘、咽喉及支气管等炎症引起的咳嗽、咳痰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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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瓶,一日2次。 |
成人一天三次,每次二粒,饭后服用。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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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上腹部不适、恶心、口干、嗜睡、心悸,但都能耐受,停药后自然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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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2.哮喘危象,活动性消化性溃疡,严重心血管疾病患者禁用。 3.未满8岁儿童及婴幼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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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蛇胆汁、川贝母、马兜铃、姜半夏、重楼、甘草。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胶囊中含):盐酸甲氧那明 12.5mg,那可丁 7mg,氨茶碱 25mg,马来酸氯苯那敏 2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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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灰黄白色粉末;味苦、微甘。 |
本品为硬胶囊,内含白色或微黄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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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含有马兜铃药材,该药材含有马兜铃酸,马兜铃酸可引起肾脏损害等不良反应。 2. 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购买,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并定期检查肾功能,如发现肾功能异常应立即停药。 3. 儿童及老人慎用,孕妇、婴幼儿及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如服用过量可能会引起茶碱的毒性反应。 2.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甲亢、慢性阻塞性肺病、肝病、青光眼、排尿困难者及高龄者需遵医嘱服用。 3.服药后出现皮疹、皮肤发红、呕吐、食欲不振、眩晕、排尿困难等症状时,或服药数次后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服药并去医院复诊。 4.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小儿用药需在家长监督下服用。 6.不要与其它镇咳药、抗感冒药、抗组胺药、镇静药联合使用。 7.与肾上腺素类和其它交感性支气管扩张剂合用时,可导致不良反应明显增加。与某些可能影响肾功能或肝微粒体酶的药物合用时须谨慎,如西米替丁及某些大环内酯类抗菌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