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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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g |
60粒(阿斯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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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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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169 |
国药准字H20033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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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镇咳祛痰。用于风热咳嗽,久咳痰多。 |
用于支气管哮喘和喘息性支气管炎,以及其它呼吸系统疾病引起的咳嗽、咳痰、喘息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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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瓶,一日2次。 |
15岁以上,1日3次,每次2粒,饭后口服。8岁以上15岁未满,1日3次,每次1粒。可根据年龄与病情作适当的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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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皮疹,皮肤发红、瘙痒,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眩晕,心悸及排尿困难,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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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危象,严重心血管疾病患者禁用; 3.未满8岁的婴幼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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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蛇胆汁、川贝母、马兜铃、姜半夏、重楼、甘草。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胶囊中含): 盐酸甲氧那明 12.5mg,那可丁 7mg 氨茶碱 25mg,马来酸氯苯那敏 2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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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灰黄白色粉末;味苦、微甘。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含白色或微黄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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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含有马兜铃药材,该药材含有马兜铃酸,马兜铃酸可引起肾脏损害等不良反应。 2. 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购买,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并定期检查肾功能,如发现肾功能异常应立即停药。 3. 儿童及老人慎用,孕妇、婴幼儿及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服用本品后出现皮疹、发红、呕吐、食欲不振、眩晕、排尿困难等症状时,应停止服药并请教医师。 2.有心脏疾患、高血压或高龄者,青光眼、甲亢、排尿困难者及正在接受治疗者遵医嘱服用。 3.服用本品后,有时引起困倦,故不要驾驶或操作机械。 4.发热中的儿童及有痉挛史的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