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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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片 |
0.125gx8粒/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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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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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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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515 |
国药准字H2000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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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炎解毒。用于咽炎,疮疖肿痛。 |
适用于对克拉霉素敏感的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窦炎等;3、皮肤及软组织的轻中度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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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mg(2粒),每1 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4粒),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体重8~lkg,一次62.5mg(0.5粒),每12小时1次;体重12~19kg,一次125mg(1粒),每12小时1次;体重20~29kg,一次187.5mg (1.5粒),每12小时1次;体重30~40kg,一次250mg(2粒),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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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 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 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 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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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 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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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南板蓝根、紫花地丁、蒲公英。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其化学名称为:6-O-甲基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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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片剂。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片芯显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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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脾虚大便溏者慎用。咽痛伴风寒感冒,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时应到医院就诊。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 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