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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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0.25g/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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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安阳诺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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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640 |
国药准字Z2001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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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炎解毒。用于咽炎、疮疖肿痛。 |
清热解毒,消肿散结,利咽止痛。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咽喉肿痛、声音嘶哑;扁桃体炎、咽炎、口腔炎见上述证候者及癌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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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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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少数人于服药后有轻度腹胀,肠鸣及大便增加,一般不需处理,减少药物用量即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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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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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南板蓝根、紫花地丁、蒲公英。辅料:蔗糖、甜橙香精。 |
冬凌草。辅料为淀粉、胃溶型薄膜包衣预混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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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颗粒剂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黑绿色或褐棕色;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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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 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 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 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时应到医院就诊。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用于咽炎、扁桃体炎之轻症,凡体温高、扁桃体化脓者慎用。 3.服药7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