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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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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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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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640 |
国药准字Z44023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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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炎解毒。用于咽炎、疮疖肿痛。 |
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支气管咳嗽,扁桃体炎,咽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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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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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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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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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南板蓝根、紫花地丁、蒲公英。辅料:蔗糖、甜橙香精。 |
穿心莲总内酯、山芝麻干浸膏。辅料为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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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颗粒剂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黑色的粉末;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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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 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 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 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时应到医院就诊。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