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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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10g |
50mg/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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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金宇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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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739 |
国药准字Z2009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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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炎解毒。用于咽炎,疮疖肿痛。 |
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急慢性扁桃体炎、咽炎、上呼吸道感染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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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含化。一次8-16丸,一日6-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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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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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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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辅料为聚乙二醇-400、阿司帕坦、薄荷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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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黄色的滴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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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 3.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