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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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10g |
1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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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天衡药物研究院南阳天衡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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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739 |
国药准字H19994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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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炎解毒。用于咽炎,疮疖肿痛。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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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成人: 一次1~2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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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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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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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氢溴酸右美沙芬2g,蔗糖650g,防腐剂适量,调味剂适量,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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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
本品为浅绿色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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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