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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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10g |
2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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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惠州市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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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739 |
国药准字Z44022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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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炎解毒。用于咽炎,疮疖肿痛。 |
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支气管咳嗽,扁桃体炎,咽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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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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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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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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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穿心莲总内酯、山芝麻干浸膏。辅料为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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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黑色的粉末;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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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