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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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10g |
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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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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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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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349 |
国药准字H20090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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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炎解毒。本品用于咽炎,疮疖肿痛。 |
本品为免疫调节剂,适用于: 1.上下呼吸道反复感染(咽炎、气管炎、支气管炎、扁桃体炎); 2.耳鼻喉科反复感染(鼻炎、鼻窦炎、中耳炎); 3.泌尿系统感染; 4.妇科感染; 5.化疗后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临床患者。用以减少急性发作的次数,缩短病程,减轻发作的程度,本品也可作为急性感染时抗生素的辅助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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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成人:急性期:开始两周,每次0.8g(二粒),一日二次;随后减为每次0.8g(二粒),一日一次。或遵医嘱 预防量:每次0.8g(二粒),一日一次,连续用药60天或遵医嘱。 儿童:急性期:开始二周,每次0.4g(一粒),一日二次,随后减为每次0.4g(一粒),一日一次,连续用药60天或遵医嘱 预防量:每次0.4g(一粒),一日一次,连续用药60天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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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有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的报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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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岁以下儿童禁用。妊娠3个月内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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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化学名:(R)-3-[(S)-(5-氧代-2-吡咯烷基)羰基]-四氢噻唑-4-羧酸 分子量:C9H12N2O4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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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颗粒剂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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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 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 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 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时应到医院就诊。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高敏体质者慎用;因食物会影响药物吸收,所以,本品应在餐前或餐后2小时左右服用。不要在有效期过后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