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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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10g |
7.5gx9袋/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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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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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纽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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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349 |
国药准字Z20064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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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炎解毒。本品用于咽炎,疮疖肿痛。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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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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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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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
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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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主要成份:黄连、大黄、黄芩,辅料: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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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颗粒剂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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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 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 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 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时应到医院就诊。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上以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本品不宜不量、长期服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