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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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卡托普利10mg,氢氯噻嗪6mg |
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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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金不换兰考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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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548 |
国药准字H41021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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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
本品适用于以下情况:1.水肿性疾病: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治疗充血性水肿﹑肝硬化腹水﹑肾性水肿等水肿性疾病,其目的在于纠正上述疾病时伴发的继发性醛固酮分泌增多,并对抗其他利尿药的排钾作用.也用于特发性水肿的治疗.2.高血压:作为治疗高血压的辅助药物.3.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螺内酯可用于此病的诊断和治疗.4.低钾血症的预防: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增强利尿效应和预防低钾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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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2.小儿常用量:降压与治疗心力衰竭,均开始按体重0.3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 8—24小时增加0.3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
1.成人(1)治疗水肿性疾病,每日40—120mg,分2—4次服用,至少连服5日。以后酌情调整剂量。(2)治疗高血压,开始每日40—80mg,分次服用,至少2周,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不宜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合用,以免增加发生高钾血症的机会。(3)治疗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手术前患者每日用量100—400mg,分2—4次服用。不宜手术的患者,则选用较小剂量维持。(4)诊断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长期试验,每日400mg,分2—4次,连续3—4周。短期试验每日400mg,分2—4次服用,连续4日。老年人对本药较敏感,开始用量宜偏小。2. 小儿治疗水肿性疾病,开始每日按体重1—3mg/kg或按体表面积30—90mg/m2,单次或分2—4次服用,连服5日后酌情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为每日3—9mg/kg或90—270mg/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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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较常见的有:(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3)咳嗽。(4)味觉迟钝。2.较少见的有:(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手脚。(4)心率快而不齐。(5)面部潮红或苍白。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 |
1.常见的有(1)高钾血症,最为常见,尤其是单独用药﹑进食高钾饮食﹑与钾剂或含钾药物如青霉素钾等以及存在肾功能损害﹑少尿﹑无尿时;即使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高钾血症的发生率仍可达8.6%~26%,且常以心律失常为首发表现,故用药期间必须密切随访血钾和心电图。(2)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胃痉挛和腹泻;尚有报道可致消化性溃疡。2.少见的有(1)低钠血症,单独应用时少见,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发生率增高。(2)抗雄激素样作用或对其他内分泌系统的影响,长期服用本药在男性可致男性乳房发育﹑阳萎﹑性功能低下,在女性可致乳房胀痛﹑声音变粗﹑毛发增多﹑月经失调﹑性机能下降。(3)中枢神经系统表现,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药可发生行走不协调﹑头痛等。3.罕见的有(1)过敏反应,出现皮疹甚至呼吸困难。(2)暂时性血浆肌酐﹑尿素氮升高,主要与过度利尿﹑有效血容量不足﹑引起肾小球滤过率下降有关。(3)轻度高氯性酸中毒。(4)肿瘤,有报道5例患者长期服用本药和氢氯噻嗪发生乳腺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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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高钾血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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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卡托普利10mg,氢氯噻嗪6mg。 |
螺内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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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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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2)骨髓抑制。(3)脑动脉或冠壮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4)血钾过高。(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用本品,可以恢复。8.用本品时出现血管神经水肿,应停用本品,迅速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3-0.5ml。9.运动员慎用。 |
1.下列情况慎用:(1)无尿。(2)肾功能不全。(3)肝功能不全,因本药引起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4)低钠血症。(5)酸中毒,一方面酸中毒可加重或促发本药所致的高钾血症,另一方面本药可加重酸中毒。(6)乳房增大或月经失调者。2.给药应个体化,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使用,以减少电解质紊乱等副作用的发生。如每日服药一次,应于早晨服药,以免夜间排尿次数增多。3.用药前应了解患者血钾浓度,但在某些情况血钾浓度并不能代表机体内总钾量,如酸中毒时钾从细胞内转移至细胞外而易出现高钾血症,酸中毒纠正后血钾即可下降。4.本药起作用较慢,而维持时间较长,故首日剂量可增加至常规剂量的2~3倍,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可先于其他利尿药2~3日服用。在已应用其他利尿药再加用本药时,其他利尿药剂量在最初2~3日可减量50%,以后酌情调整剂量。在停药时,本药应先于其他利尿药2~2日停药。5.用药期间如出现高钾血症,应立即停药。6.应于进食时或餐后服药,以减少胃肠道反应,并可能提高本药的生物利用度。7.对诊断的干扰:(1) 使荧光法测定血浆皮质醇浓度升高,故取血前4~7日应停用本药或改用其他测定方法。(2) 使下列测定值升高,血浆肌酐和尿素氮(尤其是原有肾功能损害时)﹑血浆肾素﹑血清镁﹑钾;尿钙排泄可能增多,而尿钠排泄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