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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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 |
每片重0.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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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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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49 |
国药准字Z52020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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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风热外感、风热乳蛾。症见发热,微恶风,头痛,鼻塞流涕,咽红而痛或咽喉干燥灼痛,吞咽则加剧,咽及扁桃体红肿,舌边尖红苔薄黄或舌红苔黄,脉浮数或数。 |
本品清肺热,平喘咳。用于发热口渴,咳嗽痰黄,喘促,胸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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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0毫升,一日4次;儿童3岁以下一次10毫升,一日3次;3至7岁一次10毫升,一日4次;7岁以上一次20毫升,一日3次。疗程3天。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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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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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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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连翘、穿心莲、板蓝根。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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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糖浆。 |
本品为棕褐色片;味苦、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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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胃虚寒者慎用。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虚喘者忌用,其表现为咳声低弱,动则气喘气短,自汗怕风;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