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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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 |
18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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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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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49 |
国药准字H20073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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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风热外感、风热乳蛾。症见发热,微恶风,头痛,鼻塞流涕,咽红而痛或咽喉干燥灼痛,吞咽则加剧,咽及扁桃体红肿,舌边尖红苔薄黄或舌红苔黄,脉浮数或数。 |
用于减轻由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咳嗽、咯痰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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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0毫升,一日4次;儿童3岁以下一次10毫升,一日3次;3至7岁一次10毫升,一日4次;7岁以上一次20毫升,一日3次。疗程3天。 |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1-3岁儿童一次4-5毫升,4-6岁一次5-7毫升,7-9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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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偶见白细胞缺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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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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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连翘、穿心莲、板蓝根。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愈创木酚甘油醚,无水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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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糖浆。 |
本品为褐色溶液,味甘苦、清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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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胃虚寒者慎用。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4.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