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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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6g(无糖型);每袋装6g(含糖型) |
12粒/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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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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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80002 |
国药准字H22025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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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风热外感,症见:发热,微恶风,头痛,鼻塞流涕,咽红而痛或咽喉干燥灼痛,吞咽则加剧,咽扁桃体红肿。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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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6克,一日4次;儿童3岁以下一次3克,一日3次;3~7岁一次3克,一日4次;7岁以上一次6克,一日3次,疗程3天。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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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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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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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连翘、穿心莲、板蓝根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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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颗粒剂。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混合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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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 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