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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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6g(无糖型);每袋装6g(含糖型) |
1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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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万源(福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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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80002 |
国药准字H35021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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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风热外感,症见:发热,微恶风,头痛,鼻塞流涕,咽红而痛或咽喉干燥灼痛,吞咽则加剧,咽扁桃体红肿。 |
迪康氨林酚咖胶囊对常见的头痛、牙痛、神经痛、关节痛、肌肉痛、伤风感冒发热等都有很好的疗效、总有效率达90.3%,服用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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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6克,一日4次;儿童3岁以下一次3克,一日3次;3~7岁一次3克,一日4次;7岁以上一次6克,一日3次,疗程3天。 |
成人每次一粒、每日三次,儿童用量酌减,必要时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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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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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胃肠道出血者禁用。消化道溃疡者禁用。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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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连翘、穿心莲、板蓝根 |
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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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颗粒剂。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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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服用不得超过5天,长期或大量服用,可导致造血系统和肝、肾功能损害,严重者可致肝细胞坏死。 2.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3.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4.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的致癌性。 5.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 6.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肾功能不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