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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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6g(无糖型);每袋装6g(含糖型)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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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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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80002 |
国药准字Z2004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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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风热外感,症见:发热,微恶风,头痛,鼻塞流涕,咽红而痛或咽喉干燥灼痛,吞咽则加剧,咽扁桃体红肿。 |
化瘀解毒。用于温热类疾病,症见:发热、喘促、心悸、烦燥等瘀毒互结证;适用于因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也可配合治疗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的脏器功能受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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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6克,一日4次;儿童3岁以下一次3克,一日3次;3~7岁一次3克,一日4次;7岁以上一次6克,一日3次,疗程3天。 |
静脉注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5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次。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10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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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出现皮肤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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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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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连翘、穿心莲、板蓝根 |
红花,赤芍,川芎,丹参,当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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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颗粒剂。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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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在治疗由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及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时,在控制原发病的基础上联合使用本品。 2.本品与其他注射剂同时使用时,要用50ml生理盐水间隔,不宜混合使用。 3.本品在静脉滴注过程中禁止与其他注射剂配伍使用。 4.在使用本品前,如发现本品性状发生改变如出现浑浊、毛点、絮状物、沉淀物等现象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