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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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支 |
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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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蓝绿康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凯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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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629 |
国药准字H2008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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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缓解痔疮所致的肿胀,疼痛等症状。 |
1、微血管的治疗。2、静脉曲张综合症的治疗。3、与微循环障碍伴发静脉功能不全的治疗。(痔疮综合症、曲张性静脉)4、静脉剥离和静脉硬化疗法的辅助治疗术后综合症,水肿及组织浸润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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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3次。对于外痔,必要时以胶纸布贴覆;对于内痔,用专用注射管涂药。 |
进餐时口服。部分症状推荐剂量如下(或遵医嘱): 主要适应症 起始治疗 备注 日量 疗程 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 一次0.5g(1袋)一日3次 4一6月 进一步治疗,每日1.0g(2袋) 维持疗效 其它微血管病变 一次0.5g(1袋)一日3次 1一2月 进一步治疗,每日1.0g(2袋) 直至症状消失 静脉曲张综合症及静脉功能不全 一次0.5g(1袋)一日2次 1一3周 治疗5一6天后即见疗效,以后每日服0.5一1.0g(1一2 袋)以巩固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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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即使长期服用也耐受良好,变态反应不能除外,偶尔 有胃部不适、恶心、胃灼热、食欲下降等症状时,应酌情减量;必要时中止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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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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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花椒、金银花、大黄、栀子、狗脊毛,辅料为:羊毛脂、凡士林。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苯磺酸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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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或褐色的软膏,具有特异香气。 |
本品为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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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5.孕妇、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7.使用此药开始时稍有麻感,随即消失,不影响使用。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本品需结合降糖药进行治疗,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2.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妊娠前3个月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