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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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3 |
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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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国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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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320 |
国药准字H34024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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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由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的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沙眼等。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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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入眼睑内,一日3次。 |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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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有眼部刺激、过敏反应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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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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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霉素,其化学名为D-苏式-(-)-N-[α-(羟基甲基)-β-羟基-对硝基苯乙基]-2,2-二氯乙酰胺 |
四环素。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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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的油膏。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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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2.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 |
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