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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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mg(以吡格列酮计) |
1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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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远大(大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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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682 |
国药准字J2016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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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对于Ⅱ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NIDDM)患者,盐酸吡格列酮可与饮食控制和体育锻炼联合以控制血糖。盐酸吡格列酮可单独使用,当饮食控制、体育锻炼和单药治疗不能满意控制血糖时,它也可与磺脲类药物、二甲双胍或胰岛素合用。Ⅱ型糖尿病的控制还应包括营养咨询、必要的减肥和体育锻炼。这些努力不仅在Ⅱ型糖尿病的初始治疗时很重要,在药物维持治疗时也是如此。 |
1.广泛性焦虑障碍; 2.糖尿病性外周神经病; 3.疱疹后神经痛; 4.纤维肌痛综合征; 5.癫痫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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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盐酸吡格列酮应每日服用一次,服药与进食无关,糖尿病治疗应个体化。 2.治疗反应用糖化血红蛋白(HbA1C)评价更理想,与单用空腹血糖(FBG)相比,它是评价长期血糖控制的更好指标,HbA1C反映了过去2到3个月的血糖情况,临床应用时,我们建议,除非血糖控制变差,患者的盐酸吡格列酮治疗应足够长(3个月),以评价HbA1C的改变。 3.单药治疗:单用饮食控制和体育锻炼不足以控制血糖时,可进行盐酸吡格列酮单药治疗,初始剂量可为每次15毫克或30毫克,1次/日。如对初始剂量反应不佳,可加量至每次45毫克,1次/日。如患者对单药治疗反应不佳,应考虑联合用药。 4.联合治疗: (1)磺脲类药物:与磺脲类药物合用时,盐酸吡格列酮初始剂量可为每次15毫克或30毫克,1次/日。当开始盐酸吡格列酮治疗时,磺脲类剂量可维持不变。当病人发生低血糖时,应减少磺脲类药物用量。 (2)二甲双胍:与二甲双胍合用时,盐酸吡格列酮初始剂量可为每次15毫克或30毫克,1次/日。开始盐酸吡格列酮治疗时,二甲双胍剂量可维持不变。一般而言,与二甲双胍合用时,二甲双胍无须降低剂量也不会引起低血糖。 (3)胰岛素:与胰岛素合用时,盐酸吡格列酮初始剂量可为每次15毫克或30毫克,1次/日。开始盐酸吡格列酮治疗时,胰岛素用量可维持不变。对于联用盐酸吡格列酮和胰岛素的病人,当出现血糖浓度低至100毫克/分升以下时,可降低胰岛素用量10%到25%。进一步根据血糖结果进行个体化调整。目前尚无盐酸吡格列酮与其它噻唑烷二酮类药物合用的数据。 5.最大推荐剂量:盐酸吡格列酮剂量不应超过每次45毫克,1次/日,因为超过这一剂量的用药尚未进行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剂量超过30毫克的联合用药也尚未进行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 6.对于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剂量无须调整。 7.如治疗开始前,患者出现活动性肝病的临床表现或血清转氨酶升高(ALT超过正常上限的2.5倍),就不应开始盐酸吡格列酮治疗。所有病人在开始盐酸吡格列酮治疗前及治疗中均应监测肝酶。 8.目前尚无盐酸吡格列酮在18岁以下患者使用的数据,故盐酸吡格列酮不宜用于儿童患者。 |
本品可与食物同时服用,也可单独服用。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次75或150mg,每日2次;或者每次50mg或100mg,每日3次。 起始剂量可为每次75mg,每日2次;或者每次50mg,每日3次。可在1周内根据疗效及耐受性增加至每次150mg,每日2次。由于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清除,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调整剂量。以上推荐剂量适用于肌酐清除率≥60毫升/分的患者。 服用本品300mg/日,2-4周后疼痛未得到充分缓解的患者,如可耐受本品,可增至每次300mg,每日2次,或每次200mg,每日3次(600mg/日)。由于不良反应呈剂量依赖性,且不良反应可导致更高的停药率,剂量超过300mg/日仅应用于耐受300mg/日剂量的持续性疼痛患。 如需停用普瑞巴林,建议至少用1周时间逐渐减停。 肾功能损伤患者用药:由于不良反应呈剂量依赖性,且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清除,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调整剂量。肾功能损伤患者应根据肌酐清除率(CLcr)调整剂量,详见表1。应用该表时,需要估计患者的CLcr(单位为毫升/分)。CLcr(单位为毫升/分)可通过测定血浆肌酐水平(mg/分升)代入Cockcroft 和 Gault 方程进行计算。(详细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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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世界范围内的临床试验中,超过3700名Ⅱ型糖尿病病人接受了盐酸吡格列酮治疗。在美国进行的临床试验中,超过2500名病人接受了盐酸吡格列酮治疗,超过1100名病人疗程达6个月或以上,超过450名病人疗程达1年或更久。盐酸吡格列酮与磺脲类药物(N=373)、二甲双胍(N=168)或胰岛素(N=379)合用时,临床不良反应类型与盐酸吡格列酮单药治疗相仿,唯一例外是与胰岛素合用时,水肿发生率增加(吡格列酮:15%,安慰剂:7%)。由于不良反应(除高糖血症外)退出临床试验的发生率,安慰剂组(2.8%)与盐酸吡格列酮组(3.3%)相仿。与磺脲类药物或胰岛素合用时,曾有病人出现轻至中度低血糖。与一种磺脲类药物合用时,安慰剂组病人低血糖发生率为1%,盐酸吡格列酮组为2%。与胰岛素合用时,安慰剂组病人低血糖发生率为5%,15毫克盐酸吡格列酮组为8%,30毫克盐酸吡格列酮组为15%(参见【注意事项】,一般,低血糖症)。在美国进行的双盲研究显示,单药治疗时,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病人贫血发生率为1.0%,安慰剂治疗病人为0.0%。与胰岛素合用时,盐酸吡格列酮组贫血发生率为1.6%,安慰剂治疗病人为1.6%。与磺脲类药物合用时,盐酸吡格列酮组治疗病人贫血发生率为0.3%,安慰剂治疗病人为1.6%。与二甲双胍合用时,盐酸吡格列酮组治疗病人贫血发生率为1.2%,安慰剂治疗病人为0.0%。在美国进行的所有临床试验均显示,盐酸吡格列酮组病人水肿发生率比安慰剂治疗组高。单药治疗时,盐酸吡格列酮组4.8%病人有水肿,安慰剂组为1.2%。与胰岛素合用时,水肿发生率最高(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组为15.3%,安慰剂组为7.0%)。所有病例均仅为轻或中度(参见【注意事项】,一般,水肿)。实验室异常血液学:盐酸吡格列酮可能会使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下降。就全部临床研究而言,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的病人血红蛋白均值降低了2%到4%。一般而言,此类变化出现在治疗最初的4到12周时,之后相对平稳。这些变化可能与盐酸吡格列酮造成血浆容量增加有关,目前尚未发现有重要的临床血液学意义。血清转氨酶水平:在美国进行的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1526个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病人中共有4名(0.26%),793个安慰剂治疗病人中共有2名(0.25%),ALT≥3倍正常高限。在美国进行的所有临床研究中,2561名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病人中共有11名(0.43%)ALT≥3倍正常高限。所有有随访值的病人升高都为可逆性的。在接受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的群体中,最后一次访视时胆红素、AST、ALT、碱性磷酸酶和GGT的均值均低于基线测定时的均值。在美国,因为肝功能异常退出临床试验的病人不足0.12%。在知情同意的临床试验中,未见导致肝衰竭的体质特异性药物反应(参见【注意事项】,一般,对肝脏的影响)。CPK水平:临床试验中进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时,曾观察到散发、短暂的肌酸磷酸激酶(CPK)水平升高。有7位病人出现过一次、单独的CPK升高(超过正常上限10倍,数值为2150到8610)。7位病人中,5位继续接受盐酸吡格列酮治疗,2位是在试验结束后出现CPK升高的。这些升高均得以恢复,且无明显临床后遗症。这一情况与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的关系尚未明确。 |
一项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发现,165名局部发作型癫痫病人在原有治疗基础上加上普瑞巴林治疗(剂量为50、100、150、300和600mg/day,每日两次)。最大剂量时大部分患者的耐受性良好。头晕和嗜睡是最常出现的不良反应,600mg/day剂量组的发生率最高,头晕发生率为42%,嗜睡的发生率为29%。而安慰剂组这两种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均为11%。大部分不良反应为轻到中度。8名患者因不良反应退出了试验,这些患者均是300mg/day和600mg/day剂量组的患者。泛发型焦虑症和社交恐怖症患者所进行的临床试验也发现头晕和嗜睡是最常出现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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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盐酸吡格列酮禁用于对此产品或其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 |
对本品所含活性成份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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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吡格列酮。 |
化学名称:(3S)-3-(氨甲基)-5-甲基己酸 分子式:C8H17NO2 分子量:15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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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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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①本品只有在胰岛素存在情况下才发挥抗高血糖的作用,因此,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或糖尿病酮酸中毒的患者。 ②对有胰岛素抵抗的绝经前停止排卵的患者,用噻唑烷二酮类包括吡格列酮治疗,可导致重新排卵。 |
1.血管性水肿 上市后报告中,一些患者在开始使用或长期使用普瑞巴林后出现血管性水肿。特异性症状包括面、口(舌、唇和牙龈)及颈部(咽和喉)肿胀。有血管性水肿导致呼吸系统损伤危及生命,需紧急处理的个例报告。如果患者出现这些症状应立即停用本品。 既往发生过血管性水肿的患者服用本品时应注意相关症状。此外,同时服用其它引起血管性水肿的药物时(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血管性水肿的发生风险可能增加。 2.超敏反应 上市后报告中,一些患者开始使用普瑞巴林短时间内出现超敏反应。不良反应包括皮肤发红、水疱、荨麻疹、皮疹、呼吸困难及喘息。如果患者出现这些症状应立即停用本品。 停用抗癫痫药物(AEDs)同所有抗癫痫药物一样, 普瑞巴林应逐渐减停,从而使癫痫患者发作频率增加的风险最小化。如需停用本品,建议至少用1周时间逐渐减停。 3.外周水肿 普瑞巴林可能引起外周水肿。短期临床试验(患者无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或外周血管疾病)未显示外周水肿与心血管并发症(如高血压或充血性心力衰竭)有明确的关联。外周水肿与提示肝肾功能减退的实验室检查变化无关。 在临床对照试验中,普瑞巴林组和安慰剂组出现外周水肿的发生率分别为6%和2%。因外周水肿停药的患者比例,在普瑞巴林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0.5%和0.2%。 患者同时服用普瑞巴林和噻唑烷二酮类抗糖尿病药出现体重增加和外周水肿的频率高于单独服用两药中的任一药物。总体安全性数据库中,大部分服用噻唑烷二酮类抗糖尿病药的患者是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伴随疼痛研究中的受试者。该人群中出现外周水肿的患者比例,在噻唑烷二酮类抗糖尿病药组、普瑞巴林组和两药合用组分别为3%(2/60),8%(69/859)和19%(23/120)。与之相似,出现体重增加的患者比例,在噻唑烷二酮类抗糖尿病药组、普瑞巴林组和两药合用组分别为0%(0/60),4%(35/859)和7.5%(9/120)。 由于噻唑烷二酮类抗糖尿病药可引起体重增加和/或液体潴留,可能加重或导致心力衰竭,普瑞巴林与该类药物合用时应关注病情变化。 由于相关数据有限,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心功能III级或IV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应谨慎使用本品。 4.头晕和嗜睡 普瑞巴林可能引起头晕及嗜睡。应告知患者本品相关的头晕及嗜睡可能影响驾驶或操作机械等能力。 在对照试验中,普瑞巴林组和安慰剂组患者头晕的发生率分别为31%和9%。普瑞巴林组和安慰剂组患者嗜睡的发生率分别为22%和7%。头晕及嗜睡通常在开始使用本品的短时间内出现,高剂量组出现频率较高。对照研究中,头晕和嗜睡是导致停药的最常见不良反应(各4%)。在短期对照研究中,报告这两类不良反应的普瑞巴林组患者,直至最后一次服药仍存在头晕或嗜睡的患者比例分别为30%或42%。 5.体重增加 普瑞巴林可能引起体重增加。在最长为14周的临床对照试验中,体重较基线增加≥7%的患者,在普瑞巴林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9%和2%。普瑞巴林组中极少数患者(0.3%)因体重增加退出试验。普瑞巴林组出现的体重增加与剂量和持续暴露时间有关,与基线体重指数(BMI)、性别或年龄无关。体重增加并非仅限于水肿患者。(见【注意事项,外周水肿】) 短期临床对照研究中,体重增加没有引起有重要临床意义的血压改变,但是,应用普瑞巴林后出现的体重增加对心血管系统的长期影响未知。 糖尿病患者中,普瑞巴林组和安慰剂组体重增加分别为1.6 Kg(范围:-16至16Kg)和0.3 Kg(范围:-10至9Kg)。服用本品至少2年的333名糖尿病患者群,平均体重增加5.2 Kg。 未对应用普瑞巴林后出现的体重增加是否影响血糖控制进行系统性评估。在糖尿病患者中进行的长期开放性临床对照试验显示,服用本品与血糖失控无关(用HbA1C测试)。 6.突然或快速停药 普瑞巴林突然或快速停药后,一些患者出现失眠、恶心、头痛和腹泻等症状。应用至少超过一周的时间逐渐减停本品,而非突然停药。 7.潜在致癌性 标准终生致癌性的临床前动物研究显示,两种不同品系小鼠出现血管肉瘤非预期的高发生率。(见【药理毒理】)该发现的临床意义未知。上市前开发过程中的临床经验对于评估普瑞巴林人体应用的潜在致癌性无直接意义。 各类不同人群的临床研究中,12岁以上的患者,总暴露为6396患者-年,报告新发或既往肿瘤加重的共57例。由于未应用本品的类似人群肿瘤发生率及复发率未知,因此这类人群的肿瘤发生率是否受普瑞巴林的影响未知。 8.眼科影响 对照研究中报告视物模糊的患者比例,普瑞巴林组(7%)高于安慰剂组(2%),大部分患者的症状可随持续用药而消失。少于1%的患者因为视觉相关事件(主要为视物模糊)停药。 超过3600名患者按计划接受了眼科检查,包括视力、视野及散瞳后眼底镜检查。结果显示普瑞巴林组和安慰剂组出现视力下降的患者比例分别为7%和5%,出现视野改变的患者比例分别为13%和12%,出现眼底镜下改变的患者比例在两组均为2%。 虽然上述眼科发现的临床意义未知,但应告知患者如果出现视觉改变,应通知医生。如果视觉失调持续存在,应考虑进一步评估。已经定期进行眼科检查的患者应增加检查频率。 9.肌酸激酶升高 服用普瑞巴林后可出现肌酸激酶升高。肌酸激酶最高值与基线的平均差值在普瑞巴林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60 U/L和28 U/L。在不同患者群的所有对照试验中,肌酸激酶值超过正常上限至少3倍的患者比例在普瑞巴林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1.5%和0.7%。上市前临床试验中,普瑞巴林组有三例患者报告出现横纹肌溶解事件。由于这些病例存在可能导致或促成肌病事件的因素,这些肌病事件与本品的关系并不明确。医生应告知患者如出现难以解释的肌肉疼痛、触痛或无力,特别是这些肌肉症状伴有全身不适或发热时,应迅速报告。如疑似或确诊为肌病或肌酸激酶显著升高时,应停用本品。 10.血小板计数减少 服用普瑞巴林后可出现血小板计数减少。普瑞巴林组血小板平均最多减少20 × 103/μL,而安慰剂组平均最多减少11 × 103/μL。在对照试验的总体数据库中,普瑞巴林组和安慰剂组出现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定义为低于基线水平20%和[150 × 103/μL)的患者比例分别为3%和2%。仅一例患者服用本品后出现严重的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计数低于20 x 103/ μL。随机对照试验中,未观察到服用本品后与出血相关的不良反应增加。 11.PR间期延长 服用普瑞巴林后可出现PR间期延长。临床试验的心电图数据分析显示,本品剂量≥300 mg/日时PR间期平均延长3-6毫秒。该变化不增加PR间期延长超过基线25%的风险,不增加PR间期超过200毫秒的患者比例,不增加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风险。 对基线PR间期延长及服用其它导致PR间期延长药物的患者进行亚组分析,未发现PR间期延长的风险增加。然而由于该类患者数量有限,该分析结果并非定论。 12.药物滥用和依赖 未知本品对药物滥用的受体位点有活性作用。与任何一种中枢神经系统活性药物一样,医生应仔细评估患者药物滥用史并观测是否存在本品误用或滥用征象(例如出现耐受,剂量提高,觅药行为)。 13.滥用 一项镇静/安眠药(包括酒精)娱乐性使用者的研究显示,对普瑞巴林(450mg,单剂)的主观评价包括“药效好”、“高度的”、“喜爱”等,程度与安定(30 mg,单次)类似。5500余例患者的临床对照研究整体显示,将欣快作为不良反应报告的患者比例在普瑞巴林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4%和1%。在部分患者群中,该不良反应报告率较高(1%至12%)。 14.依赖 临床研究中快速或突然停用本品,一些患者报告失眠、恶心、头痛和腹泻等症状(见【注意事项】),提示躯体依赖性。 15.自杀行为和想法 因任何适应症而接受抗癫痫药(AED)治疗的患者,抗癫痫药(包括本品)会增加患者自杀想法或行为的风险。AED 治疗期间,应监测患者是否出现下述症状或症状恶化:抑郁、自杀想法或行为,和/或情绪或行为的任何异常变化。 对199 项包括11 种不同AED 的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单药治疗和辅助治疗)进行合并分析,发现AED 治疗组患者的自杀想法或行为的风险约为安慰剂组患者的2 倍(调整后的相对风险为1.8,95% 可信区间:1.2, 2.7)。这些临床试验中位治疗时间为12 周,27,863 例AED 治疗组患者的自杀行为或想法发生率的估算值为0.43%,而16,029 例安慰剂组患者发生率的估算值为0.24%,表明每530 例治疗患者中约增加1 例有自杀想法或行为的患者。试验中药物治疗组有4 例自杀患者,安慰剂组无自杀患者;但因病例数太少,尚不能得出药物对自杀影响的任何结论。 在AED 治疗开始一周之后,即观察到AED 治疗可增加自杀想法或行为的风险,且持续存在于整个治疗评估期间。因纳入分析的大多数临床试验均不超过24 周,故未能评价24 周后自杀想法或行为的风险。 纳入数据分析的药物所引起自杀想法或行为的风险基本一致。上述风险发现于不同作用机制的AED 和多种适应症中,说明此风险普遍存在于所有AED 治疗的任何适应症中。在分析的临床试验中未发现风险随年龄(5-100 岁)有明显变化。 表2 显示所评估的AED 对不同适应症的绝对和相对风险。 癫痫临床试验中自杀想法或行为的相对风险,比精神病或其它疾病临床试验的风险高;但癫痫和精神病两种适应症的绝对风险差基本相似。 在考虑处方本品或其他任何AED 时,必须权衡自杀想法或行为风险与不治疗疾病的风险。 癫痫和其它许多适用AED 治疗的疾病,由于疾病本身的发病率及死亡率,导致患者自杀想法和行为的风险原本就比较高。所以,如果治疗期间发生自杀想法和行为,处方医生需要考虑出现这些症状的患者是否与其正在治疗的疾病相关。 应告知患者、看生率增加,包括胎仔死亡、生长迟缓、神经及生殖系统功能损害。 妊娠大鼠于器官形成期经口给予普瑞巴林500、1250或2500 mg/kg,低剂量时血浆普瑞巴林暴露量(AUC)约相当于MRD时人暴露量的17倍。剂量≥1250 mg/kg时,异常提前骨化(颧骨及鼻骨间缝过早融合)导致的特异性颅骨异常发生率增加。各剂量下均可见骨骼变异及骨化延迟。高剂量下胎仔的体重降低。尚未确立普瑞巴林对大鼠胚胎-胎仔发育的无影响剂量。 妊娠期家兔于器官形成期经口给予普瑞巴林250、500或1250 mg/kg。高剂量下可见胎仔体重降低、骨化延迟、骨骼畸形及内脏变异发生率增加。对家兔发育的无影响剂量为500 mg/kg,血浆暴露量约相当于MRD时人暴露量的16倍。 在围产期毒性试验中,大鼠经口给予普瑞巴林50、100、250、1250或2500 mg/kg,≥100 mg/kg时子代生长减缓,≥250 mg/kg时子代存活率降低。≥1250 mg/kg时对子代存活率产生显著影响,最高剂量时窝仔死亡率为100%。子代成年后测试,≥250 mg/kg时可见神经行为异常(听觉惊恐反应降低),1250 mg/kg时可见生殖功能损害(生育力降低,窝仔数减少)。对大鼠围产期发育的无影响剂量为50 mg/kg,血浆暴露量约相当于MRD时人暴露量的2倍。 致癌性:B6C3F1 与 CD-1小鼠掺食法给予普瑞巴林200、1000、5000 mg/kg,连续2年,可见血管源性恶性肿瘤(血管肉瘤)发生率剂量依赖性增加。最低剂量下小鼠血浆普瑞巴林暴露量(AUC)约相当于MRD时的暴露量,尚未确定小鼠血管肉瘤诱导的无影响剂量。 Wistar大鼠掺食法给予普瑞巴林,连续2年,雄性大鼠剂量为50、150、450 mg/kg,雌性大鼠剂量为100、300、900 mg/kg,最高剂量分别相当于MRD时人暴露量的14倍和24倍,未见肿瘤发生率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