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mg(按吡格列酮计) |
0.1g |
|
生产企业 |
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双新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156 |
国药准字H2004520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于2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NIDDM) 患者,盐酸吡格列酮可与饮食控制和体育锻炼联合以 改善血糖控制。盐酸吡格列酮可单独使用.当饮食控制、体育锻炼和单药治疗不能满意控制血糖时,它也可与磺脲、二甲双胍或胰岛素合用。 2型糖尿病的控制还应包括营养咨询、必要的减肥 和体育锻炼。这些努力不仅在2型糖尿病的初始治疗 时很重要,在药物维持治疗时也是如此。 |
供成人使用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内源性高甘油三脂血症,单纯型和混合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然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在服药过程中应继续控制饮食。目前,尚无长期临床对照研究证明非诺贝特在动脉粥样硬化并发症一级和二级预防方面的有效性。尚未证明非诺贝特能够降低2型糖尿病患者的冠心病发病率和死亡。 |
|
用法用量 |
盐酸吡格列酮应每日服用一次,服药与进食无关, 糖尿病治疗应个体化。 单药治疗 单用饮食控制和体育锻炼不足以控制血糖时,可进行盐酸吡格列酮单药治疗,初始剂量可为15毫克或30毫克1次/日。如对初始剂量反应不佳,可加量,直至45毫克1次/日舠患者对单药治疗反应不佳,应考虑联合用药。 联合治疗 磺脲:与磺脲类药物合用时.盐酸吡格列酮初始 剂童可为15毫克或30毫克1次/曰,当开始盐酸吡格列酮治疗时,磺脲剂量可维持不变。当病人发生低血糖 时.应减少磺脲用量。 |
配合饮食控制,该药可长期服用,并应定期监测疗效。1.每日食用一粒,与餐同服。2.当胆固醇的水平正常时,建议减少剂量。3.肾功能受损患者;轻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建议从较小的起始剂量开始使用,然后根据对肾功能和血脂的影响,进行剂量调整。 |
|
副作用 |
在世界范围内的临床试验中,超过3700名2型糖尿 病病人接受了盐酸吡格列酮治疗。在美国进行的临床 试验中,超过2500名病人接受了盐酸吡格列酮治疗。 超过1100名病人疗程达6个月或以上,超过450名病人疗程达1年或更久。 |
发生率约有2%-15%。胃肠道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泻、便秘最常见(约5%);皮疹(2%);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乏力、头痛、性欲丧失、阳萎、眩晕、失眠(约3%-4%);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在患有肾病综合征及其它肾损害而导致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约1%);有使胆石增加的趋向,可引起胆囊疾病,乃至需要手术;在治疗初期可引起轻度至中度的血液学改变,如血红蛋白、血细胞比积和白细胞降低等;偶有血氨基转移酶增高,包括丙氨酸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
|
禁忌 |
盐酸吡格列酮禁用于对此产品或其任何成分过敏 的病人。现有或既往有膀胱癌病史的患者或存在不明 原因的肉眼血尿的患者禁用本品。 |
对非诺贝特过敏者禁用;有胆囊疾病史、患胆石症的患者禁用,本品可增加胆固醇向胆汁的排泌,从而引起胆结石。严重肾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或不明原因的肝功能持续异常的患者禁用修正非诺贝特胶囊。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吡格列酮。 |
非诺贝特。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修正非诺贝特胶囊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的颗粒。 |
|
注意事项 |
盐酸吡格列酮仅能在胰岛素存在下发挥降铕作用, 故不应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治疗。 低血糖症:当患者联合使用盐酸吡格列酮和胰岛 素或其他口服降糖药时,有发生低血糖症的风险,此 时可能有必要降低同用药物的剂量。 |
本品对诊断有干扰,服用本品时血小板计数、血尿素氮、氨基转移酶、血钙可能增高;血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及胆红素可能降低。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1.全血象及血小板计数;2.肝功能试验;3.血胆固醇、甘油三酯或低密度脂蛋白;4.血肌酸磷酸激酶。如果临床有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则应停药。在治疗高血脂的同时,还需关注和治疗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种原发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糖尿病等。 某些药物也可引起高血脂,如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β阻滞剂等,停药后,则不再需要相应的抗高血脂治疗。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