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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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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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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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133 |
国药准字H20064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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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以及关节痛、牙痛、腹部胀痛。亦可用于蚊虫叮咬、晕车引起的不适。 |
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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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于患处,可轻加按摩以增加疗效。 |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升(0.5-1格),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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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困倦、口干、偶有胃肠道刺激症状,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兴奋、失眠、心悸、视力模糊、排尿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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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2.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3.临产前1~2周孕妇禁用。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5.新生儿、婴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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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盐酸达克罗宁5毫克,薄荷脑320毫克,樟脑30毫克,水杨酸甲酯260毫克,桉叶油30毫克、丁香酚30毫克、香精油100毫克、叶绿素1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盐酸异丙嗪10毫克,愈创木酚磺酸钾250毫克,氯化铵100毫克。辅料为:枸橼酸钠、糖精钠、蔗糖、樱桃香精、羟苯乙酯、苯甲酸钠、枸橼酸、乙醇、焦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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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液体。 |
本品为淡棕色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久置可出现振摇易散的沉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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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4.本品易挥发,用毕应将瓶盖盖严。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应用本品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下列情况应慎用:急性哮喘、膀胱颈梗阻、骨髓抑制、心血管疾并昏迷、闭角型青光眼、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消化道溃疡、前列腺肥大、幽门或十二指肠梗阻、黄疸。 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孕妇、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