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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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g |
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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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福邦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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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920 |
国药准字H20133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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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癣,手、足癣,股癣。 |
由敏感皮肤真菌引起的皮肤真菌病:足癣(脚癣,运动员脚),股癣,体癣,皮肤念珠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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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于患处,一日2次。 |
在受感染皮肤区域处涂抹本品,每日一次(晚间)。应持续使用本品直至观察到临床状况痊愈,此后再坚持使用数天。通常治疗阶段不应少于2周,不应超过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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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 2.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少数患者会出现用药部位反应,包括皮肤刺激、红斑、瘙痒,皮肤烧灼感、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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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病毒性感染如疱疹、水痘等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禁用于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2.由于缺少相关临床经验,因此请勿将本品用于儿童。3.本品禁用于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4.哺乳期妇女避免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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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酮康唑10毫克和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辅料为:纯化水、甘油、轻质液状石蜡、天然碳十六-十八烷醇、无水亚硫酸钠、月桂氮革酮、乙二胺四醋酸二钠、香精。 |
盐酸阿莫罗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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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至类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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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4、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5、婴幼儿和儿童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入口。2.本品不能与眼睛、耳朵或黏膜接触。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