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0.3g |
||
生产企业 |
广东泰恩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917 |
国药准字H3402040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脚气)﹑体癣﹑股癣等。 |
用于单纯疱疹;也可用于浅表真菌感染,如体癣、股癣、手足癣。 |
|
用法用量 |
清洗后,取适量均匀涂擦患处。一日2次。疗程:一般体股癣为2周,手足癣以4周为宜。 |
1.用于带状疱疹﹑单纯疱疹﹑尖锐湿疣时,外涂于患处,一日3次。2.用于浅部真菌感染时,外涂于患处,早晚各1次,体股癣连用3周,手足癣连用4周。 |
|
副作用 |
1. 常见红斑﹑灼热﹑瘙痒﹑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等。 2. 可见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对感染的易感性增加等。 3. 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 4. 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少数病例有局部瘙痒刺激反应,如皮肤红斑、丘疹及刺痒感。 |
|
禁忌 |
对本品组成成份﹑其他吡咯类﹑氨基糖苷类及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支含酮康唑150毫克﹑丙酸氯倍他索3.75毫克和硫酸新霉素75000单位。 |
主要成份:酞丁安。 |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黄色软膏。 |
|
注意事项 |
1. 避免接触眼睛。 2. 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宜穿棉织宽松内裤。 3. 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 4. 为减少感染复发,对念珠菌病﹑体癣﹑股癣和花斑癣,治疗至少需2~4周,脂溢性皮炎至少需4周或至临床治愈。 5. 本品含有强效丙酸氯倍他索,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品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6. 本品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 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品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8. 丙酸氯倍他索导致的全身不良反应约为氟轻松的3倍,无水钠潴留作用,有一定的促进钠﹑钾排泄的作用。 9. 用药局部有溃疡﹑破损时,硫酸新霉素的吸收量可增加,应密切注意可能出现的氨基糖苷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育龄妇女慎用。4.本品不宜用于婴幼儿和哺乳期妇女。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