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8ml:0.2g(按C18H34N2O6S) |
8ml:20mg |
|
生产企业 |
四川美大康华康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706 |
国药准字H3102220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结膜炎,角膜炎等。 |
用于结膜炎、沙眼、角膜炎和眼睑缘炎。 |
|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外用。滴眼,每次1-2滴,一日3-5次。 |
|
副作用 |
偶可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过量使用并吸收可致中性粒细胞减低,血小板减低,念珠菌感染,且有耳鸣、眩晕等不良反应。 |
1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 2 口腔苦味。 3 偶见儿童使用后出现再生不良性障碍性贫血。 |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1个月以内的婴儿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主要成份盐酸林可霉素。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氯霉素2.5毫克。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
注意事项 |
1、患者对林可霉素过敏时有可能对其他林可霉素类也过敏。2、林可霉素与新生霉素、卡那霉素有配伍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不要使瓶口接触到皮肤以免污染。 3.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 4.如使用3~4日不见症状改善,应停止使用并向医师咨询。 5.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口腔苦味属氯霉素物理特性,可继续使用)。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按正确方式开启滴眼瓶。 10.眼用制剂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