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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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g |
每包装15克,每袋装6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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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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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314 |
国药准字H1093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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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适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
用于真菌感染引起的手、足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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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清洗后,取适量均匀涂擦患处。一日2次。疗程:一般体股癣为2周,手足癣以4周为宜。 |
外用。使用时将粉剂1包(15g),与溶液剂6g(1瓶)同时倾入1000ml沸水中溶解,待温热后,将患手或患足置入药液浸泡30分钟,晾干即可,每次1剂,每日1次,连用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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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常见红斑、灼热、瘙痒、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等。2.可见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对感染的易感性增加等。3.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4.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局部可见干燥感、刺激感或红斑,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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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组成成分、其他吡咯类、氨基糖苷类及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严重溃烂型手、足癣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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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康唑、丙酸氯倍他索和硫酸新霉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盒含水杨酸5克、苯甲酸5克、硼酸5克、乳酸6克,以粉剂与溶液剂分别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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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本品粉剂为白色粉末,微臭;液剂为无色澄清或微黄色的粘性液体,有特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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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2.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宜穿棉织宽松内裤。3.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4.为减少感染复发,对念珠菌病、体癣、股癣和花斑癣,治疗至少需2~4周,脂溢性皮炎至少需4周或至临床治愈。5.本品含有强效丙酸氯倍他索,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品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6.本品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品直至感染得到控制。8.丙酸氯倍他索导致的全身不良反应约为氟轻松的3倍,无水钠潴留作用,有一定的促进钠、钾排泄的作用。9.用药局部有溃疡、破损时,硫酸新霉素的吸收量可增加,应密切注意可能出现的氨基糖苷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水温不宜过高或过低,一般45℃左右较适合。 4.用后24小时内不宜用肥皂擦洗。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